“海洋地质”二级学科
(学科专业代码:070704)
一、学科专业介绍
海洋地质是以海洋高新探测技术为依托,在地球系统科学理论指导下,研究海岸带资源开发与近海工程,为人类开发资源、维护海洋权益和保护环境服务的科学。我校海洋地质依托现有的港口航道与近海工程、海洋技术本科专业,在传统海洋地质研究内容的基础上,着重针对黄海海域特殊的深厚海淤地质条件,解决区域性海洋环境对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中的工程技术问题,主要开展海淤泥资源化开发利用、海滩涂地基加固处理以及近海环境各类工程结构相关技术研究。学科方向团队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人,学科方向带头人田安国教授为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生导师。建成了中央与地方共建“海洋环境建筑设计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个研发平台。承担教育部、国家海洋局、建设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建设厅科技等各类科研项目19项,获专利5项,发表学术论文90篇,其中EI、ISTP收录19篇。
二、培养目标
深入理解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海洋地质高层次专门人才为目标。系统掌握海洋地质科学的理论知识及现代先进的探测和实验技术手段;熟练运用一门外语;具备自主处理信息的能力和较强的自我扩展知识的能力;了解本学科前沿研究领域、学术动态和发展趋势;具备独立进行本专业特定领域的课题设计、组织实施等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独立从事海洋地质及其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及从事海洋矿产资源、海陆油气的勘探开发以及海洋工程、海洋环境监测和保护、减灾防灾、海岸规划和保护、港口航道建设、工程勘查、海洋环境规划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研究方向
1.近海工程方向
围绕淤泥质近岸海域,开展海岸带陆海相互作用、海洋沉积过程和海洋工程地质方面的研究,对软弱敏感地质体的分布、工程性质、处置对策开展了研究。重点研究了近岸海域沉积物再悬浮及悬沙浓度时空分布规律,探讨了悬沙的输运、转化和归宿,以及由此引起的海岸侵蚀与淤积对岸滩的塑造、海底的冲淤演变。研究内容涉及海底沉积物类型、海底工程地质条件、不稳定因素,以及围填海工程对岸滩、港口航道、水沙动力的影响。
2.海岸带资源开发方向
围绕近海海洋环境的工程处理技术以及海滩涂淤泥深层次的资源化开发利用,研发了海淤泥脱水除盐技术,利用海淤泥、磷尾矿渣开发、生产了各类交通土建的工程材料。研究领域具有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的特点。研发产品包含海淤泥陶粒、烧制海淤泥多孔砖。
四、学制
一般为3年,最长可延至4年,符合条件的可提前1年毕业。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分类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开课 学期 |
学时 |
学分 |
备注 |
学位 课程 |
公共 课程 |
5110030020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1 |
36 |
2 |
必修 |
5112000010 |
基础英语 |
1 |
36 |
2 |
5110030010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2 |
18 |
1 |
5112010010 |
应用英语 |
2 |
36 |
2 |
专业 课程 |
5102010010 |
近代海洋地质学 |
1 |
54 |
3 |
必修 |
5102010020 |
海岸带沉积动力学 |
1 |
36 |
2 |
5102010030 |
海岸带资源勘查与评估 |
2 |
36 |
2 |
5102010040 |
海岸带资源开发利用专题 |
2 |
36 |
2 |
非学位课程 |
选修课程 |
5102010050 |
海底探测与数字化技术 |
2 |
36 |
2 |
近海工程方向选修 |
选修≥6学分 |
5102010140 |
高等海岸水动力学 |
1 |
36 |
2 |
5102010070 |
海洋岩土工程 |
1 |
36 |
2 |
5102010080 |
海岸侵蚀与防护原理 |
2 |
36 |
2 |
5102010090 |
数值模拟技术 |
2 |
36 |
2 |
海岸带资源开发方向选修 |
5102010150 |
工程环境海洋学 |
2 |
36 |
2 |
5102010110 |
土木工程材料进展 |
2 |
36 |
2 |
5102010120 |
材料设计制备技术 |
2 |
36 |
2 |
5102010130 |
现代材料测试技术 |
2 |
36 |
2 |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
硕士生入学后第4学期前4周完成,通过者获得学分 |
1 |
|
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
硕士生学位论文完成后、送审前,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所列出的已发表或已投稿论文、其他科研成果以及硕士生个人撰写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2000字心得进行审核,通过者获得学分 |
1 |
|
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环节 |
科研素质 考核 |
按要求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和学术专题研讨 |
≥4 |
本环节考核总学分≥8学分 |
创新能力 考核 |
发表学术论文、开展科研实践、参加课外作品竞赛、进行发明创造等 |
≥2 |
补修与自选 |
跨一级学科录取的硕士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补修2门本学科专业的本科生专业主干课程并取得及格或以上成绩。硕士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从事课题研究的需要,自行选修课程。自选与补修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
六、其他要求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4学期前4周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提供书面报告,开题由书面报告及口头报告组成。开题报告由学科组采取集中开题形式。开题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硕士论文研究工作。开题主要针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是否恰当、是否跟踪学科前沿进行把关。从开题通过到学位论文答辩不少于1学年。
2、硕士生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学年。
3、硕士生申请硕士学位前,必须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在淮海工学院认定的重要核心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以上(包括1篇)学术论文,或提供1项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或经市厅级以上奖励(或鉴定通过)的成果,或出版1部参编专著(每部执笔3万字以上),其中研究生应为完成人员的前三位。
4、其他环节及要求详见《淮海工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