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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生会成员考核条例
2014-09-09 团委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成员考核条例

    一、会议管理条例

    1、例会请假须报至办公室并由分管主席批准,两次请假算一次缺席,三次缺席实行劝退处理。

    2、例会不得迟到,早退,玩手机,交头接耳,违反者有一项扣1分。(由纪检部打分)

    3、例会须进行会议记录,办公室每个月抽查一次,未记录者扣1分,记录认真者加1分。

    4、对例会上台发言的干事进行加分奖励,根据发言情况加12分。(由主席团打分)

    二、活动管理条例

    1、活动期间办公室按无课表进行签到、签退,两次都签才算有效,无故未到者扣2分。

    2、每次学生会集体活动结束后集中讲评,并评选出13名表现积极干事,在例会上通报表扬并加3分。(由活动主办部门推荐)

    3、学生会成员不得以学生会活动为由请假甚至逃课,一经发现,例会通报批评并扣3分。

    三、奖惩条例

    1、每月根据评分情况选出2名“优秀干事”颁发奖状并加综测。

    2、每月根据干事的评分情况及部门工作完成情况选出1个“优秀部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每月选出1名评分最低且得分为负分的干事实行劝退处理。

   :评分基础分为0分,所有评分均由办公室记录)

    四、竞选条例

    1、大一下学期有挂科者不得竞选部长助理,大二上学期有挂科者不得竞选部长。

    2、未拿过奖学金者不得竞选主席团。

3、优先考虑成绩优异、期末总评较高者。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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