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纪律监察委员会考核条例
一、会议管理条例
1、团委学生会例会请假须报至办公室并由分管主席批准,两次请假算一次缺席,三次缺席实行劝退处理。
2、团委学生会例会不得迟到,早退,玩手机,交头接耳,违反者有一项扣1分。(由纪检部打分)
3、团委学生会例会须进行会议记录,办公室每个月抽查一次,未记录者扣1分,记录认真者加1分。
4、对例会上台发言的干事和助理进行加分奖励,根据发言情况加1—2分。(由主席团打分)
5、学生干部会议请假需报至团委老师处并由团委老师批准,两次请假算一次缺勤,两次以上无故缺勤由周琪老师决定干部是否继续留在学生会。
二、活动管理条例
1、活动期间办公室按无课表进行签到、签退,两次都签才算有效,无故未到者扣2分。
2、每次团委学生会集体活动结束后集中讲评,并评选出1—3名表现积极干事,在例会上通报表扬并加3分。(由活动主办部门推荐)
3、团委学生会成员不得以学生会活动为由请假甚至逃课,一经发现,例会通报批评并扣3分。
4、团委学生会部长助理根据值班表按时到学工办做好值班工作,不得无故缺勤。该项作为优秀学生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考核条例
1、每月根据评分情况选出2名“优秀干事”颁发奖状并加综测。
2、每月根据干事的评分情况部门工作完成情况选出1个“优秀部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每月选出1名评分最低且得分为负分的干事实行劝退处理。
(注:评分基础分为0分,所有评分均由办公室记录,并交由纪律监察委员会汇总)
四、竞选条例
1、大一下学期挂科超过三门者不得竞选部长助理,大二上学期超过三门者不得竞选部长。
2、优先考虑成绩优异、期末总评较高者。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