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保证录取质量,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根据《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学院为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按要求成立土木与港海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监督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研究通过后报学校备案。
2、学院将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以及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的统一,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3. 学院将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复试要求、复试办法、录取结果(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复试资格审核
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调剂)进行资格审查,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并对审核结果负责。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或不能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为此,考生必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原件及本人签名的复印件各1份)在现场报到时提交给报考学院(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网上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试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5.思想政治考核表。所有考生应提交“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5.htm),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6.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7.报考土木水利的考生,需选择一门复试笔试科目(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土力学与基础工程二选一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并签名确认。提交后不得修改。
8.个人简历以及可以证明考生能力的相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代 表性获奖证书、本人科研成果等)
9.考生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提供的个别材料,需提前将纸质说明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342912650@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复试科目-联系电话”。复试后尽快补交相应的有效纸质材料。
四、复试方法及内容
(一)复试分数线
学院复试分数线,统一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50%。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50%,则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二)复试时间
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其中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于3月31日开始,调剂复试在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再行安排。
(三)复试形式
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现场复试报到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材料交由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等五部分,由各学院(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1)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笔试科目按《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确定,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知识的掌握和表达能力,包含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3)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向考生所在单位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心理素质测试
开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70分)。
(2)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3)综合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5 +(复试总成绩×0.4)/3。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五)复试过程
1.报到安排时间: 2023 年3月31日14:00 -16:00 ;地点: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土木楼北楼320室。所有考生按要求带齐所有材料报到,进行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核,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可参加后续考核。报到时一并收取以下面试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成册:(1)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3)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4)网上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试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5)思想政治考核表。(6)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7)报考土木水利的考生,需选择一门复试笔试科目(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土力学与基础工程二选一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并签名确认,提交后不得修改。(8)个人简历以及可以证明考生能力的相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代表性获奖证书、本人科研成果等)。
2.专业课笔试安排时间: 2023年3月31日18:30-20:30; 地点: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具体考场安排请于2023年3月30日登录江苏海洋大学土木与港海工程学院官网查看。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安排时间:2023年4月1日08:30-19:00;地点江苏海洋大学土木楼302和318。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1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对外语知识的掌握和表达能力,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综合面试包括3分钟的个人陈述环节,陈述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情况、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五、复试缴费
1. 已获得我校复试资格并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考核的考生,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均须缴纳复试费¥80元/生。
2. 缴费方式。考生使用手机微信功能扫描“江苏海洋大学财务平台”缴费二维码缴纳复试费,缴费时请在备注栏填写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手机号码,缴费完毕请及时截图。
3.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六、调剂具体要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一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程序
1. 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江苏海洋大学志愿,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江苏海洋大学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严禁部门和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和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参加复试考生名单遴选确定后,由研究生院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
5.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要求上报复试结果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审核后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
6.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江苏海洋大学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7.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江苏海洋大学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调剂申请。
七、录取方法
1.第一志愿考生参加第一批复试,待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调剂考生参加第二批复试。调剂考生以专业为单位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最高者。根据以上方法,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拟录取学生接到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8)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 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八、时间安排
第一志愿考生参加第一批复试。第一批复试时间安排如下表,如有变动,则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并通知到考生。待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调剂考生参加第二批复试,第二批复试时间确定后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
第一批复试时间
日期 |
内容 |
时间 |
形式 |
3月31日(星期五) |
现场报到及考生资格审查 |
14:00-16:00 |
现场报到及核验地点:土木楼北楼320 |
3月31日(星期五) |
笔试 |
18:30-20:30 |
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土力学与基础工程(文通楼112) |
4月1日(星期六) |
面试 |
上午8:30-19:00 |
现场复试:地点土木北楼302、318 |
4月2日(星期日) |
形成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
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九、导师的选报与招生人数
1. 拟录取考生需填写《江苏海洋大学土木与港海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志愿表》;
2. 每位考生最多可以选报三位导师;导师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选取学生,人数不足时,可以从未满足志愿的考生中选取或由学院进行分配;
3. 导师的基本信息可以查看土木与港海工程学院网站;
十、监督与投诉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复试工作,接受考生的投诉,对于存在的问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复议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518-85895342
十一、联系咨询
地 点:土木与港海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土木楼320)
电 话:0518-85895343;18761300352;15950717917
联系人:肖老师、朱老师
QQ:342912650
招生监督电话:0518-85895342
联系人:王老师(书记)
本办法由土木与港海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土木与港海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