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在认真学习、理解、领悟《苏教助(2019)1号 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后,我院于2019年6月20日在苍梧校区主楼102教室开展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说明会。会议由辅助资助工作辅导员樊老师主持,学院所有学生班级各选派两位学生代表参加。
会议上,樊老师首先介绍了学院各项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告知所有同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所有资助工作开展的重要基础,所有班级都应该严肃对待;其次,樊老师以《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为基础,为同学们介绍认定依据、认定程序等;随后,樊老师将《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发给各个班级,作了填写说明;最后,樊老师一再强调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不在需要办理任何贫困证明。
本次为会议旨在传达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落实文件要求,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